我要創業!! (一)-該如何選擇企業組織型態(上)?​​

作者:劉芳茵 律師

該如何選擇企業組織型態(上)?​

賈伯斯(Steven Jobs): 「你想下半輩子繼續賣糖水,還是抓住一個改變世界的機會?」

如何選擇企業組織型態

一、營利組織架構

  創業者在創業時可以依「公司法」規定選擇成立公司,公司依公司法第2條規定又可以分為4種,分別為無限公司、兩合公司、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。另外,創業者也可以依「商業登記法」第3條規定創立獨資或合夥組織,或是依據「有限合夥法」成立有限合夥組織。

由此可知,法律提供給創業者許多營利組織的選擇權,而每個營利組織依其組織特性,另有專法規範,本圖為各營利組織與其主要適用法規關聯圖示。

請注意:「凡法令規定應由專門職業人員辦理之業務,尚非公司或商業得登記經營之營業項目,自不得以組織公司或獨資、合夥之事業經營。查建築師係建築師法規定之專門職業人員。是以,「○○○聯合建築師事務所」之名稱自無涉及商業登記法之適用。」(經濟部96年11月15日經商字第09602149510號函參照)

二、組織類型差異比較

  創業者在選擇營利組織的前提,應先了解各營利組織差異性為何,俾能挑選適合自己需求的營利組織作為創業的第一步,以下先就「商業行號」、「公司」及「有限合夥」組織差異提供比較供參:

(「公司」組織差異,由「該如何選擇企業組織型態(下)?」另行介紹)

 

 

商業行號

公司

有限合夥

主要法源依據

商業登記法

公司法

有限合夥法

型態

獨資

合夥

無限公司

兩合公司

有限公司

股份有限公司

有限合夥

設立人資格

限制行為能力人需檢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

有行為能力之人

有行為能力人

最低設立人數

獨資:一人以上。

合夥:二人以上。

無限公司:二人以上。

有限公司:一人以上。

兩合公司:一人以上無限責任股東,與一人以上有限責任股東所組織。

股份有限公司:指二人以上股東或政府、法人股東一人所組織。

一人以上之普通合夥人,與一人以上之有限合夥人

事業名稱

不得使用「公司」字樣

OO公司

應標明有限合夥字樣

名稱專用範圍

同一直轄市或縣(市)

全國

全國

法人格

營業稅稅率

小規模營業人:

依特種稅額計算

非小規模營業人:5%

5%

5%

營所稅稅率

免繳納,直接歸課出資人綜所稅

20%

免繳納,直接歸課出資人綜所稅

股東責任

無限責任

無限責任

有限合夥人:依其出資額負責

普通合夥人:無限責任

變更組織

獨資可變合夥

合夥不得變為獨資

有限合夥契約約定之解散事由發生、有限合夥存續期間屆滿及合夥人人數不足,符合要件可繼續經營

決議文件

合夥契約書

合夥契約書

事業名稱

不得使用「公司」字樣

不得使用「公司」字樣

應標明有限合夥字樣

名稱專用範圍

同一直轄市或縣(市)

同一直轄市或縣(市)

全國

三、建議

  1. 商業行號具有設立程序簡單、設立費用便宜之特性,雖股東責任為無限責任,但如創業主所經營的事業風險小、規模小,並預期未來營收不超過121萬元時,因商業行號營所稅依個人綜所稅率以級距計算,營收121萬之稅率為12%,是該類事業之創業主如於創業初期無資力時,似可先行以商業行號方式經營。
  2. 但日後如商業行號經營規模擴大時,因「公司係依公司法組織設立之法人,而獨資、合夥之商業則係依商業登記法組織設立之事業,二者設立之法律依據不同,故為不同之權利義務主體,自無獨資或合夥之商業變更組織為公司組織之情事。」(經濟部92年5月2日經商字第09200075130),創業主可將原先成立的商業行號註銷掉,另成立一家有限或股份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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